活动通知|“爱眼杯”第二届全国少年儿童爱眼护眼绘画作品(河南地区)征集活动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提升全社会关注儿童青少年爱眼护眼的意识,推动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提质增效,中国儿童中心、湖南爱眼公益基金会共同举办“爱眼杯”第二届全国少年儿童爱眼护眼绘画作品征集活动。

河南省妇女儿童发展中心以“守护心灵之窗 追逐梦想之光”为主题开展河南地区征集活动,以绘画艺术作品创作为载体,引导儿童青少年关注眼健康、践行护眼行动,推动全社会协同营造关心儿童健康的良好环境,守护儿童健康成长,现将河南省活动方案发布如下。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提升全社会关注儿童青少年爱眼护眼的意识,推动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提质增效,中国儿童中心、湖南爱眼公益基金会共同举办“爱眼杯”第二届全国少年儿童爱眼护眼绘画作品征集活动。

河南省妇女儿童发展中心以“守护心灵之窗 追逐梦想之光”为主题开展河南地区征集活动,以绘画艺术作品创作为载体,引导儿童青少年关注眼健康、践行护眼行动,推动全社会协同营造关心儿童健康的良好环境,守护儿童健康成长,现将河南省活动方案发布如下。

一、活动主题

守护心灵之窗 追逐梦想之光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儿童中心  湖南爱眼公益基金会

【河南省主办单位】

河南省妇女儿童发展中心

【河南省支持单位】

郑州爱尔眼科医院

洛阳博爱眼科医院

开封爱尔眼科医院

许昌爱尔眼科医院

周口爱尔眼科医院

信阳爱尔眼科医院

漯河爱尔眼科医院

【媒体支持

《学与玩》杂志

《中国校外教育》杂志

三、参与对象

1、5-18周岁少年儿童; 

2、年龄组别:儿童组(5-7岁),少儿组(8-12岁),青少组(13-18岁); 

3、中小学校、幼儿园,青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等校外教育机构可集体参加。

四、参与方式

本次活动完成线上报名的同时,还需提交纸质作品。

1、团体报名
联系组委会,完成在线登记,工作人员会对各机构(学校)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资料审核通过后,将开通机构(学校)管理后台的权限。获得管理后台的权限后,即可进行团队报名。

组委会工作人员电话:

王老师18539491342   闫老师15515616067

樊老师19337110825   张老师18595851916

2、个人报名:扫描下方二维码报名

点击下方链接查看个人报名流程演示

附件一:爱尔杯个人报名流程演示.pdf

3、报名截止日期:2025年10月10日
4、纸质作品提交:参赛人员需自行将作品寄送至本地(市)爱尔眼科医院,本地(市)无爱尔眼科医院的,需寄送至河南总院(郑州爱尔眼科医院)。团体投稿由组织单位统一收集作品并寄送,不寄送提交作品原件视为参与无效。(寄送作品请勿到付快递费,到付拒收)

五、作品要求

(1)内容健康向上、富有感染力和创造力,与主题相符,符合少年儿童的审美特点;作品以爱护眼睛、保护视力等为主题内容,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展现新时代中国少年儿童有志向、有梦想,爱学习、爱劳动,懂感恩、懂友善,敢创新、敢奋斗的乐观活泼、朝气蓬勃的精神面貌,以及争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接班人的形象;

(2)作品中如涉及国旗、国徽等元素,须做到规范、正确使用,作品中不得含有任何商业元素。

六、作品类型
01、绘画

(1)类别要求:水墨、水粉、水彩、油画、彩铅、蜡笔等媒材不限,素描、速写、漫画等画种不限;

(2)作品规格:绘画原作尺寸4开(54×38cm),国画作品尺寸以四尺三开为主。

爱尔眼科将为本次大赛参与学生提供4开画纸并印制大赛logo,以便统一填写参赛信息,参赛学生或组织单位/机构可就近前往爱尔眼科医院(见图1)领取,作品绘制结束后,画纸全部收回提交至画纸领取处。

02、摄影

(1)类别要求:备注拍摄设备(含相机、手机、电话手表等设备);

(2)作品规格:摄影作品分辨率≥300dpi,JPG 格式≥5MB。

03、短视频(鼓励创作者提交,不参与评审)

(1)内容要求:记录与阐述个人创作过程的短视频,或围绕主题进行创作的作品;

(2)作品格式:横屏拍摄,MP4格式,时长1—3分钟,分辨率≥1080P。

七、其他要求

1. 每类作品每人限提交1件;

2. 作品须为作者原创,如发生著作权纠纷,责任由作者承担;

3. 作品一经提交,即表明作者已同意将作品的专有使用权授予主办方,并允许主办方和活动平台在相关专题、新闻、推广及展示中无偿使用;

4. 作品原件一律不予退还;

5. 提交作品即视为已确认并遵循本活动的各项要求。

八、评审机制

1. 评审原则: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评审原则;

2. 初评:河南省组委会根据评审规则组织本地区作品评审和推荐,初评结果报全国组委会;

3. 复评:组建专家评审组,根据评审规则对初评结果进行复评;

4. 专家评审组:包括美育(绘画、摄影等)专家,医学(视光、健康等)专家。

九、活动证明

活动证明由全国组委会(中国儿童中心期刊总社)与爱眼公益基金会共同签发,包含学生证明(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及教师证明(优秀指导教师证明)。

本次活动不提供电子版证明;纸质证明可至各地区活动组委会指定地点领取。

十、活动安排

第一阶段(7月25日—10月10日):活动发布、宣传推广,作品征集;

第二阶段(10月11日—10月31日):作品评审;

第三阶段(11月1日—11月30日):活动结果发布,证书印制、发放;

第四阶段(11月30日以后):活动总结、优秀作品展示等活动。

十一、联系方式

0371-63865336

黄老师  18503891163

注:本次征集活动为公益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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